各单位:
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与地方及军队疫情防控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中秋节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秋节放假时间:9月10日、9月11日、9月12日三天,9月12日19:00各班级进行晚点名。
2.中秋节假期期间,有迎新工作任务的职工和学生按要求上班,其他人员正常休假。
3.放假期间,全体师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必要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防控办报告。
4.放假期间,全体师生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长沙市到省内其他地区人员须履行请假手续,登记详细去处(市、县、镇、乡)并填写返回长沙时间,返回长沙后自愿做一次核酸检测。确需出省人员必须向学校报备审批,返回长沙后需严格遵守地方和军队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进行隔离或因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按时返岗(返学)的,一律按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