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总值班人员的范围、组别、值班职责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院领导、中层干部、助理、干事及有关管理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湖南省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3.1总值班制度
是为处理学院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以院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及专业系部领导、助理、干事参与的值班制度。
4 职责
4.1总值班由院领导牵头,各值班组长对本值班组的值班负责。
4.2院办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5 主要内容与办法
5.1值班人员为院领导、中层干部、助理、干事及有关管理人员。
5.2值班人员分为十个小组,每个小组由院领导牵头,并指定一名中层干部为值班组长,每十天值班一次。值班当晚值班人员必须在学院住宿,在值班校区无固定住所的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场所。
5.3每学期每小组的值班日轮换一次。
5.4各值班小组实行24值班制度。
5.5值班职责:
5.5.1巡视、了解学生收看新闻联播、晚自习,教学辅导及全院的安全保卫情况。
5.5.2督促、检查学生的宿舍秩序,就寝情况。
5.5.3处理日常发生的各种问题。
5.5.4负责紧急事件的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调用各种车辆和各类人员。
5.5.5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事件。
5.5.6各值班组必须认真做好当天值班记录。
5.6院办对各值班组的值班情况和值班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月对总值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6 报告与记录
6.1各值班组将每天的值班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6.2如遇突发事件,值班组应逐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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