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湖南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结果的通报》(湘教督办〔2020〕20号),我院被认定为章程建设“优秀”等次单位,并授予“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牌匾。
今年7月,由国家督学、湖南师范大学原校长刘湘溶任组长的湖南省教育厅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组来院,对学院章程实施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组对我院章程实施、机制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我院将《章程》作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法律依据,按照《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对外交流合作等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据悉,本次章程实施专项督导采取网上督导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56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章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按照分类督导评审的原则,经专家分项评分和集体评议、厅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审定,包括我院在内的11所院校被认定为优秀等次,45所院校被认定为合格等次。本次督导结果还将纳入2021年度省“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及经费分配因素。(院办 贺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