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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
发布人:胡美丽  发表时间:2016-05-05 14:41:36 点击次数::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第71号)》,《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正式通过核准。

正式核准的《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院、学院功能与教育形式、治理结构、教学院部、教职工、学生与学员、学院与社会、经费资产后勤、以军为本服务军队、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附则等12章,共计97条。章程全文12000余字。章程在结构上将教职工、学生与学员各自成章,置于章程靠前位置,体现办学以教师为主体、教育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在内容上单列学院功能与教育形式,突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基本职能和开放办学、国际化发展的要求;在文风上力求简明清晰,“法言法语”,规范事关全局和根本的原则性问题。章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反映学院校情基础,凝聚学院共识,提炼办学理念,彰显办学特色。

学院章程制定工作于2015年4月正式启动,成立了由朱厚望院长、陈勇书记为组长的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确定了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经过充分的学习调研、反复论证,2015年5月确定章程提纲,2015年8月形成章程文本初稿,9月在数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面向全校师生、专家学者和广大校友的章程征求意见稿,11月形成提交教代会讨论的章程草案。随后,经过两轮深入的研商重点问题、吸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文本,于11月中旬形成章程草案送审稿,先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通过,并报上级审核同意,11月底形成章程核准稿并报送省教育厅。

在推进章程制定工作的过程中,学院始终坚持依法办学,坚持走群众路线,从学院实际出发,最大范围地凝聚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共识,先后召开不同范围的专题讨论会、座谈会100余场,参与师生近2000人,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500余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专门讨论章程,充分体现了开门定章程的宗旨和长沙航院师生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学院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章程执行落实的有效机制,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并以此推动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的改革,推动学院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快军地融合、特色鲜明、省内引领、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院长办公室  贺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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